112-1學期(含暑期)非學系申請開設服務學習課程
一、申請開課時間:請於112年4月7日(五)17:00前提出完整申請文件,逾期不再受理(含缺件未補件者)。
二、申請開課表格:請先於線上登錄申請資訊,並送交紙本申請件至課外組,才能完開課申請。
線上登錄連結: https://forms.gle/ecWsqbW2mKn2ynqs8
(一)服務學習開課申請表:
(開授6學期或開課超過三年者,視同新開課需提出課程企劃書;每個開課單位每學期只能申請開一門課)
(二)課程企劃書:新開課者需繳交,無格式規定,但須符合說明第四點之開課審核標準。
*紙本繳至課外活動組黃畇瑞小姐收(TEL:3366-2066,分機20)
三、申請開課審核標準:
(一)課程內容與社團成立宗旨相符,課程以服務學習方式進行,並經服務學習開課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。
(二)新開課單位:審核項目為有無詳細規劃下列事項:服務內容符合非營利志願服務、非宗教、非政治之課程目標、服務對象說明、學生服務作業規劃、學生講習實施方式、課程特殊要求等項目。
四、申請表格說明:
(一)課程目標:開設課程目的、修課同學學習的目標、服務目標等。
(二)服務對象說明:服務對象為何?如何選擇此服務對象?為何需要服務?
(三)學生服務與作業規劃:包含服務規劃與作業規劃,服務規劃請具體說明時間、地點、場地、執行次數、時程及內容活動。作業規劃請具體說明作業項目(需配合學校政策至少有期中反思、期末心得、知識講堂心得三項作業)。 (四)學生講習實施方式:請具體說明講師、授課內容、時數,授課內容須與服務所需知識技能及課程反思有關。
(五)課程特殊要求:是否限制對象、特殊要求等。
(六)開課申請可選擇開設服務學習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甲)或 (乙),
課程說明如下:
服務學習(一):係以維護學系及學生所使用公共空間環境整潔、美觀為原則。
服務學習(二):係以「學系」及學系外本小組規劃之校內外非專業性服務為原則,可與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辦理。
服務學習(三):係以與學系性質有關之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。
服務學習(甲):以建構服務與學習理念、關懷校園生活環境為原則,由各學系、學生社團或行政單位開課。
服務學習(乙):係以學系、學生社團或行政單位開設之校內外服務為原則,可與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辦理。
五、TA的任務
(一)達到TA培訓基本時數:包括說明會、校內講座及校外教學等,共計10小時。
(二)TA主要工作內容
1.督導學生作業繳交情況
2.追蹤授課老師期末成績繳交進度
3.繳交期末反思成果報告
4.推薦優良同學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開課人數須達5人,始得開課。
(二)TA助教不得為修課學生。
(三)由課外組補助非學系TA薪資,每課程以補助1人為限。
(四)連續開授6學期或開課已滿3年的課程,擬續開該課程,其申請程序視同新課,需重新送件申請審查,並檢附該課程過去實際執行的成果報告。已連續開受6學期或開課滿3年之開課單位名單如下:
童癌童語服務社
自閉星雨服務團
國際事務處-國際生一對一接待服務
圖書館校史館營運組-服務二、甲
應屆畢業生聯合會
秘書室訪客服務實習
二、申請開課表格:請先於線上登錄申請資訊,並送交紙本申請件至課外組,才能完開課申請。
線上登錄連結: https://forms.gle/ecWsqbW2mKn2ynqs8
(一)服務學習開課申請表:
(開授6學期或開課超過三年者,視同新開課需提出課程企劃書;每個開課單位每學期只能申請開一門課)
(二)課程企劃書:新開課者需繳交,無格式規定,但須符合說明第四點之開課審核標準。
*紙本繳至課外活動組黃畇瑞小姐收(TEL:3366-2066,分機20)
三、申請開課審核標準:
(一)課程內容與社團成立宗旨相符,課程以服務學習方式進行,並經服務學習開課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。
(二)新開課單位:審核項目為有無詳細規劃下列事項:服務內容符合非營利志願服務、非宗教、非政治之課程目標、服務對象說明、學生服務作業規劃、學生講習實施方式、課程特殊要求等項目。
四、申請表格說明:
(一)課程目標:開設課程目的、修課同學學習的目標、服務目標等。
(二)服務對象說明:服務對象為何?如何選擇此服務對象?為何需要服務?
(三)學生服務與作業規劃:包含服務規劃與作業規劃,服務規劃請具體說明時間、地點、場地、執行次數、時程及內容活動。作業規劃請具體說明作業項目(需配合學校政策至少有期中反思、期末心得、知識講堂心得三項作業)。 (四)學生講習實施方式:請具體說明講師、授課內容、時數,授課內容須與服務所需知識技能及課程反思有關。
(五)課程特殊要求:是否限制對象、特殊要求等。
(六)開課申請可選擇開設服務學習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甲)或 (乙),
課程說明如下:
服務學習(一):係以維護學系及學生所使用公共空間環境整潔、美觀為原則。
服務學習(二):係以「學系」及學系外本小組規劃之校內外非專業性服務為原則,可與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辦理。
服務學習(三):係以與學系性質有關之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。
服務學習(甲):以建構服務與學習理念、關懷校園生活環境為原則,由各學系、學生社團或行政單位開課。
服務學習(乙):係以學系、學生社團或行政單位開設之校內外服務為原則,可與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辦理。
五、TA的任務
(一)達到TA培訓基本時數:包括說明會、校內講座及校外教學等,共計10小時。
(二)TA主要工作內容
1.督導學生作業繳交情況
2.追蹤授課老師期末成績繳交進度
3.繳交期末反思成果報告
4.推薦優良同學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開課人數須達5人,始得開課。
(二)TA助教不得為修課學生。
(三)由課外組補助非學系TA薪資,每課程以補助1人為限。
(四)連續開授6學期或開課已滿3年的課程,擬續開該課程,其申請程序視同新課,需重新送件申請審查,並檢附該課程過去實際執行的成果報告。已連續開受6學期或開課滿3年之開課單位名單如下:
童癌童語服務社
自閉星雨服務團
國際事務處-國際生一對一接待服務
圖書館校史館營運組-服務二、甲
應屆畢業生聯合會
秘書室訪客服務實習